|
景建办[2009]52号
市有关住宅工程建设各方主体:
2009年6月27日上午,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幢在建的13层住宅楼房发生楼体倒塌事故。为深入贯彻实施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国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在建住宅工程质量,经市建设局研究决定自2009年8月3日至8月30日期间开展我市住宅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此次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范围:在建住宅工程和未完善法定建设手续的住宅工程。
二、检查内容
此次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内容涉及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质量安全、附属绿化工程实施、地下管线及排水管网、培训、测绘、工程交易、城建档案、房屋土建及装饰装修、市政配套等法定建设手续。
三、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成立住宅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新荣,副组长:杨东宝、江南;成员:刘成法、方育华、周磊、曾建彪、谭和平、王谠生、施国炜、李闻亮、罗小海、查利、程群鹰、刘春玲、潘震锋、周松良。领导小组下设检查一、二、三组和综合协调组(附表一),具体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统一负责实施并上报。
四、时间安排
8月3日至8月9日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至8月30日为现场检查阶段。
请市有关住宅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并完善多项手续,确保建筑质量和安全,为构建和谐平安瓷都和喜迎国庆六十华诞上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对未通过综合执法检查且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者或不配合综合执法检查者,我局将通过“景德镇建设信用网”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景德镇市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