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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建办[2009]29号
全市建设市场主体:
为加快我市建设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设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经营的意识,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景德镇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已于2008年10月1日始公布施行。
“景德镇建设信用网”(网址:www.jdzjsxy.gov.cn、E-mail:jsscdcz@sina.com)为指定公布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平台的主要功能是:运用现代化的网络手段,采集各地诚信信息数据,发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重点对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并方便社会各界查询;整合表彰奖励、资质资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源,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人员提供展示平台;普及和传播信用常识,及时发布行业最新的信用资讯、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为工程建设行业提供信用信息交流平台;推动完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我市建筑市场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景德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工作。景德镇市建设市场督察站具体负责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加工,并根据需要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景德镇市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城建档案馆、造价站和建管科、装饰科、公管科、城管支队等管理机构配合督察站开展有关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记录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2009年3月26日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第16次会议通过,对我市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统一办理诚信管理卡。凡在我市建设市场从事建筑活动的各类主体、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本卡(办理建设相关手续和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请出示本卡),持卡人必须遵守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卡专门记录在我市建筑活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与信用有关行为及其它征信情况,作为市场监管的依据和市场准入的凭证(承办单位为市建设市场督察站,地址:瓷都大道1020号,联系电话:0798-8515855;联系人:杨美珍15879980967、李昂15807083560)。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景德镇市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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